二手房过户,卖家不配合,起诉的胜算有多少?

2024年12月02日 19:47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同时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如果确实认定是卖家的过失,则起诉的胜算是比较大的。
因此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出现,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好预防:
1、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核实结果表明有户口的,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和司法救济条款。
2、户籍核查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
3、户口迁不出则解约
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网友(2):

有胜算,
只要你有买卖双方签字按了手印的买卖合同,有付款票据,你就可以在卖家不配合前提,上法院起诉卖家,要求过户住房,和赔偿你损失,。要求卖家承担诉讼费。
得到法院判决书之后,你再到执行庭,要求法院给房管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这些和购房合同到房管,单独一方办理你姓名房产证!

网友(3):

  二手房过户,卖家不配合,起诉的胜算比较大。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动产房屋以登记为准,动产以占有为准。若乙方没有履行过户手续则财产一直归乙方所有。 所以,自己和甲方的合同是无效的,换句话说,甲没有权利将属于乙方的房屋私自转卖,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如果甲乙方买卖事实成立,应该有买卖契约,那么只能是甲方起诉乙方。
  实在不行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存在违约的地方,则是能胜诉的。也可以要求强制过户,也可以提起诉讼,并申请查封该房屋。

网友(4):

按照合同你百分之百的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