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快递不送货上门是合理合法的吗?

2024年12月02日 18:4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合理,快递员不送货上门可以投诉的。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快递企业应当将快递包裹送达约定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收货人,并通知收件人或者收货人验收。收货人有权亲自检查。

第二十八条快递企业应当实行快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开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系畅通,为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递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快递服务企业投诉,快递企业应当处理,并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通知用户。

29条企业从事快递业务停止操作,它向公众公告提前10天内,书面通知邮政管理部门,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置未交付的包裹。

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业务的,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公布暂停快递的理由和期限,依法妥善处理未送达的包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邮政企业应当采用地址投递、收件或者与用户协商等其他方式投递邮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社区行政单位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单位用户地址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

第三十三条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无法投递、无法退还的信件,自邮政企业确认无法退还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其他不能投递或者退回的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国际邮递进境物品不能投递或者退回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办理。

第三十四条邮政汇款的收款人应当自收到邮政汇款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邮政企业兑付汇款。

收款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兑付的汇款,邮政企业应当退还汇款人。邮政企业应当移交给国库不能返回到汇款人汇款,一年内的汇款和接收汇款期限期满,或由汇款人不能声称在一年内的收到汇款通知汇款。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拆、隐匿、销毁、丢弃他人邮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透露用户使用邮政的情况。

网友(2):

不合法,但合理

乡村快递不送货上门也是无奈之举。

国家邮政局在今年的1月7日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单位、个人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如有违反,直接责任人员将会面临最高三千元的罚款,快递企业面临的罚款更高达三万元。

也就是说,任何快递只要未经你同意,无论是放在快递柜还是放在代收点都是不合法的,要求快递送货上门既是客户的权利,也是快递公司应当给予的服务。

那么,乡镇快递为什么不送货上门呢?

快递公司、乡镇网点和快递员也各有各的难处。

乡镇地区广大、人口分布分散又交通不便,如果送货上门,快递员要面临着崎岖的路况,可能跑了整整一天却只送了十几个快件,需知快递员每件的派费也就在一元左右,辛苦奔波却收入微薄,这样的工作有谁想做呢?同时,当地的快递经营成本高、规模小,快递单量少,盈利低,农村人口又大多为老人与小孩,快递员难以招聘,快递企业在农村难以扎根生存,也没有动力把快件送货上门。

国家面对这种情况是怎么做的呢?

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至2022年年底,我国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将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

这代表了什么?代表2022年底,我们才能达成快递进村的目标(注意不是农村快递送货上门),而快递的进村方式可能是通过快递共配、快递驿站、农村客运班车等方式实现。

俗话说,一口吃不成胖子,我们尚且面临着快递进不了村,村民拿包裹需要到镇上的网点自行取件的场景,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快递驿站让村民不用出村就能取件,已经是一种了不起的进步了,至于农村快递送货上门,可能是我国进一步改善民生,努力消除城乡差距后的事了,在短期内不太可能实现。

网友(3):

乡镇快递不送货上门。这个并没有法可依。给您的建议是如果快递一个星期没有配送上门,您可以直接在国家邮政总局投诉网站进行投诉。

网友(4):

乡镇快递不送货上门是合理的,也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主要是因为乡镇分布面积广,快递员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各个地方派件。

网友(5):

乡镇快递目前只有顺丰和京东可以做到送货上门,其他快递属于超区,超区不派送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