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已完成的债权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债权人不能行使给付请求权而仅能受领债务人的给付?

2024年11月17日 08:3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您好,您的问题很难理解,关于债权诉讼时效,我给您大概讲一下。债权请求权应当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超过诉讼时效,对方以此抗辩的话。债权人上丧失胜诉权。如果庭审中债权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后来又自愿履行部分债务,并不表示债务人放弃了时效抗辩的权利。债务人履行后不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

网友(2):

就是过诉讼时效了,丧失了胜诉权。
简单的说,你去法院起诉要对方还钱,法院不会判他一定要还钱给你,但是借钱的人愿意还给你,你就可以收。

网友(3):

银行代款也是一样吗,过了诉讼时效十多年过后才崔款,这样能不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