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现金分期办理条件如下: 1.须为我行总行评定的目标客户,非目标客户无法申请; 2.仅限贷记卡主卡持卡人申请(逸贷信用卡、公务卡等特殊产品及另有约定的信用卡产品除外); 3.现金分期币种为人民币,起始金额为600元; 4.提供在我行开立的本地同名储蓄卡或活期账户作为款项转入账户。 5.现金分期额度不能超过您信用卡总额度的50%,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具体以实际为准。温馨提示:如需查询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您可登录个人网上银行尝试,或可拨打我行客服热线95588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