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昆明市办理“撤销变更登记”需要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 公司签署的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1、申请书应当载明公司名称、申请撤销的变更登记事项及登记时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文号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文号
2.公司签署的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可自拟。),收原件(1份);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收原件(1份);
3.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收原件(1份);
4.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收原件(1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在线咨询:http://zwdt.km.gov.cn/Home/Index
电话咨询:6743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