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补偿?

2024年11月17日 09:34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子,在离婚后双方如何分割呢?儒德律师为您解答。

对于上述问题,《最高法院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并支付首付款、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即便在婚后双方共同还了一部分贷款,也认定该按揭房屋属于一方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人此时只需要对夫妻另一方进行按揭贷款的补偿即可。

那么,如何来计算补偿呢?对此北京高院的计算方式如下:

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X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X50%。

上述计算标准是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基准,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购房与结婚时间、为购房支付的税费等各项支出、妇女及子女权益等多种因素。

例:假定丈夫小张婚前购买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一套,其中首付款20万,贷款30万元,本息共计40万元,即利息10万元,经评估,房屋现价100万元,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还款30万元,剩余10万元按揭贷款。根据上述计算公式,房屋所有权属于小张,剩余的10万元按揭贷款也属于小张个人债务,但小张需要对妻子偿还的按揭进行补偿。根据公式,补偿的数额为:3060 X 100 X 50%=25万元。

网友(2):

看房产证上的名字以及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还还有就是我是如何还贷的。

如果和你题目你写的那样,房子是在领证结婚之后买的,不管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那都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时候,房子有你的一半。

而如果房子是在婚前买的,你们婚后只是共同还房贷的话,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这房子就归谁。你们共同还贷款的部分,只要是在婚后的,都有属于你的一半儿。

你们婚后的所有收入,都属于夫妻两个人的共同收入,因为生活的支出也都属于两个人的共同支出。

如果你们是两个人共同出资买房,那房子的比例是按照出资比例来决定的,共同还贷的金额,也会直接算进这个比例里面。

如果你不选择要房子的话,可以把你所占的比例折价,让你的对象把钱给你,又或者说你们离婚的时候达成某个协议,也可以决定房子的归属。

你具体应该怎么做,你要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真出现这种状况,最好还是找一个专业的律师咨询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