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可以做副业么?

2024年11月18日 17:4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公务员不能做副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三十四条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依法履行公职:

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仅以履行公职为标准,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有一些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

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学校的老师、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虽然由国家负担其工资福利,但不属于公务员,因为他们不具备另外两个条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网友(2):

学姐有话说:公务员下班后送外卖贴补家用,合法吗?

网友(3):

原则上公务员是不可以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网友(4):

那要看什么类型的副业,如果是经营类的副业,那是绝对不可以的,不管是什么职位的公务员,都不可以做副业。这一类的副业如果一定要搞,可以让家里不是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的家人搞。
如果是自家搞种植、养殖一类的副业,那个是允许的。

网友(5):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要做也只能做不违反组织规定的,还有就是不能影响本职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