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评估是指对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的评估,运用专业的心理学方法和技术对来访者的心理状况、人格特征和心理健康做出相应判断,必要时做出正确的说明,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的分析和鉴定。
心理评估的常用方法如下:
1.调查法:包括历史调查和现状调查。
历史调查主要包括档案、文献资料和向了解被评估者过去经历的人调查等内容。
现状调查对象包括被评估者本人及其周围的"知情人",如同学、同事、父母、亲友、老师、领导、兄弟姐妹等。调查方式除一般询问外,还可采用调查表(问卷)的形式进行。
2.观察法:通过对被评估者行为表现直接或间接(通过摄影录像设备)的观察或观测而进行心理评估的一种方法。观察法可分为自然观察法与控制观察法两种形式。
前者指在自然情境(如家庭、学校、幼儿园或工作环境)中,被评估者的行为不受观察者干扰,按照其本来方式和目标进行所得到的观察。
后者指在经过预先设置的情境中所进行的观察。
3.会谈法:是一种面对面的语言交流,也是心理评估中最常用的一种基本方法。会谈的形式包括自由式会谈和结构式会谈两种。
前者的谈话是开放式的,气氛比较轻松,被评估者较少受到约束,可以自由地表现自己。
后者根据特定目的预先设定好一定的结构和程序,谈话内容有所限定,效率较高。
会谈是一种互动的过程。评估者掌握和正确使用会谈技巧是十分重要的。会谈技巧包括言语沟通和非言语沟通(如表情、姿态等)两个方面。在言语沟通中,包括听与说。在非言语沟通中,可以通过微笑、点头、注视、身体前倾等表情和姿势表达对被评估者的接受、肯定、关注、鼓励等思想感情,从而促进被评估者的合作,启发和引导他(她),将问题引向深入。
4.作品分析法:被评估者所做的日记、书信、图画、工艺等文化性的创作,也包括了他(她)生活和劳动过程中所做的事和东西。通过分析这些作品(产品)可以有效地评估其心理水平和心理状态,并且可以作为一个客观依据留存。
5.心理测验法:如智力、人格、特殊能力、症状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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