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如果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属于雇佣关系则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赔偿
都说意外死亡了,就没有赔偿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