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在派出所做笔录但双方和解了请问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2024年11月08日 23:5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打架不构成刑事案件,不会有案底,不需要开无犯罪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网友(2):

可以。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公安机关无权对任何人确定有罪,既然不能确定有罪,且调解结案,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开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 

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扩展资料:  

申请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程序

申请人需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办理。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公证、被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未满18周岁的公民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应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申请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用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需要的,须持申请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的其他相关文书及复印件;  

(2)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仅是行政机关、组织文件规定要求出具的,须持相关机关、组织开具的函件。  

(3)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须持公证部门开具的《公证委托函》。  

(4)用于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众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需要的,须持相关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书面说明(函件),书面说明应清楚、充分说明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必要性,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首都之窗-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网友(3):

如果派出所已经处理完毕,没有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也没有判决,就可以开具无罪证明。

网友(4):

这个只是违反行政治安管理条例,是违法不是犯罪,和解了要实际履行才算把这事消了,只要公安没移送检院就不算犯罪

网友(5):

请问十七岁参加打架斗殴,在派出所做笔录和指纹,是不是就有犯罪记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