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根据其偷了一部笔记本电脑的事实,可能是属于“数额较大”应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情形。你可以和朋友家属商量缴纳罚金轻判(有可能判缓刑)。至于你说的审判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根据你的陈述,2个月以前就已经上法庭了,那么如果没有上述规定情形的话,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就已经超期了!你可以找本案的主审法官了解情况,协调处理。
找个搞的定的律师或者朋友疏通关系吧,同案犯没抓到就这么无限期拖下去的太常见了。
至于刑期,如果真的是只偷了部laptop的话,不太会超过三年(每个地区不一样,像上海、北京就会轻一点,贫困地区会重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