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嫂子走了好几年,没办离婚证,现在用哥名字买房,未来卖房子我哥可以自己做?

2024年11月18日 12:3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只要只有你哥的名字,你哥就可以自己买卖房子,但是婚姻存续期间购置嗯房子,如果你嫂子要是主张分卖房款的话,就会有麻烦,当时你保留转账记录什么的,证明钱是你的,这部分房款她应该是要不走的,但是如果这个房子升值了,100万的房子,涨到了120,我觉得这20万她是有权利要的,相当于你哥找你借钱买的房子,借的买房子的钱和一定的利息你可以主张,但是房子升值的部分和你没关系

网友(2):

首先,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哥哥去办理买房手续,即使登记为个人财产,最后出售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无法出售。
办法:因为嫂子出走多年,联系不到,可以向公安机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流程走完后,去解除婚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后再买房就属于个人财产了。

网友(3):

意思是说你哥和你嫂子结过婚,还没离婚,但是你嫂子呢?已经走了好几年了,走之前呢,也没和你哥办离婚证,然后现在你哥哥用自己的名字买了新房子,你想问一下未来卖房子的时候,你哥哥可不可以自己做主卖房子?我告诉你不可以,如果她和你嫂子之间还存在婚姻关系,那么你哥哥卖他的房子是需要是需要经过你嫂子同意的,如果他俩没有婚姻关系了,那你可以给自己卖自己买的房子,属于婚后的房子,如果离婚的时候,哥哥,只要可以出示证据证明这个房子是他用自己的钱买的,跟你嫂子一分钱关系都没有,那么法院会判这个房子是归你哥哥的,明白了吗吗

网友(4):

不可以,没离婚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把买房手续和买房发票写成你母亲或者父亲名字,然后公证处公证这房子是你哥买的,你嫂子没在的时候是你哥自己努力买的才行,要么就写父母的名字

网友(5):

只要对方知道了

就会有麻烦

这是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

无论房产证有几个名字

利益属于共同所有

你可以一个人参与交易

但是对方有一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