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传因素
携带有同性恋基因的个体细胞,在适宜的条件下,易于发展成同性恋细胞。这就说明,同性恋的性取向有70%是遗传基因所产生的结果。
2、与同性父母的关系疏远
伊莉沙白。莫白莉博士(Dr.Elizabeth Moberly)未发表她的专论之前,很多心理学家及精神病医生都相信同性恋的产生在于同性恋者与异性父母的关系过于亲密,导致他们与异性父母而非同性父母认同。
另同性恋者也因此与母亲的心理相一致,寻求受男性的庇护。这些心理学家及精神病医生的统计也显示男同性恋者的母亲大都是属于过份溺爱他们、独立性 强、强悍的一类。他们的父亲则多数都是属于内向,不苟言笑,与自己的孩子的关系不怎么亲密,甚至疏远的一类。
同性恋的各种后天成因,都可归结为童年时期母亲的过分溺爱。如果母亲的角色空缺,祖母,外婆也是一样。母亲的过分溺爱有以下几种原因与同性恋的养成接壤。一,深化了孩子的恋母情结。二,抑制了父性的正常发挥。
“同”性恋从根本上说都是“异”性恋。“性”不再仅指性别,而是性格,或性心理。一个有着女性性心理的男人去和女人恋爱,那才叫真正的“同性”恋。而实际上,没有人能忍受相同性心理的情爱。性别只是伪装。
想象同性恋群体的发展走向是很有意思的。无疑我们现在正处在宽容与鄙弃之间。对同性恋存在的正视已经被唤起,而其权益却还远远没有被提及。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转型期。一直要到基督教式的伦理观念彻底为正当权利与自由精神所颠覆,同性恋的完全合法化与制度化才成为可能。
关于同性恋的成因,学术界主要有三种看法。一种认为是由生理因素造成的,这种同性恋称为素质性同性恋。
第二种观点认为是由心理社会因素所致,这种同性恋称为境域性同性恋。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应该有很多,有的男性生就一幅女性的气质,内里完全是女性的本质。
最后一种是一些心理学家认为,人类的性倾向有双向发展的可能。同性恋的原因与异性恋的原因没有什么不同,两者同样都是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其差别只是选择对象的性别不同而已。
其实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的生活权利,不管人的性取向如何,旁人都没有权利说三道四,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和素养。
同性恋是一种自然现象,形成的原因是性取向不同。
主要还是心理因素,很多人为了得到更多关爱,可能性取向就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