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学区划分

2025年03月19日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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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第1小学学区范围:
文化路以东(包括文化路部分),中山路以南(包括明德路、顺南巷、天山路全部,中山路部分)、东环路以西,人民路以北。
片区二:解放南路以东,人民路以南,金银路以西,跃进街、青海寺巷、宽北巷沿线以北(包括青海寺、宽北巷、建中路、永和南巷、北巷、正巷全部,跃进街、新市路部分)。
2.第2小学学区范围:
红旗路与建设路沿线以东,光明路以南(不包括光明路),健康路以西,中山路以北(文艺路、春风巷全部,文化路部分)。
3.第5小学学区范围:
片区一:河滩南路以东,人民路以南(包括人民路部分),解放南路以西(包括坤且巷、饮马巷、饮河巷、利民巷、车市巷、马市小区全部,新市路部分),龙泉街以北。
片区二:新华南路以东(包括新华南路部分),中山路以南,文化路以西(不包括文化路),人民路以北。
4.第9小学学区范围:
河滩南路以东,龙泉街以南,解放南路以西(包括解放南路单双号),团结路以北。
5.第10小学学区范围:
团结路南、北半截巷以东,南湾街以南,大湾南、北路以西(不包括大湾南、北路),延安路以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