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和邻居打架,对方轻伤。检察院居然下了逮捕通知书。 我今天去公安局案审科,

2024年12月02日 23:29
有6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不构成犯罪。
  构成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轻伤的,依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据《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前提是法院认为“犯罪情节不严重、悔罪态度良好、适用缓刑不致于危害社会”。

网友(2):

可以通过法院庭外和解,但司法程序一定要走

网友(3):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公安机关调查以后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是符合法律程序的,现在既然公安局已经将案子提交检察院了,那只有等待法院开庭审理了,但是在开庭审理之前,如果你能够与伤者庭外和解,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庭外和解,检察院撤诉,如果不能庭外和解,则准备请律师应诉吧

网友(4):

你好,复核法律规定,你需要请个律师操作

网友(5):

可以平和司法处理。

网友(6):

可以双方协议和解 再不行通过法院庭外和解,或者就要 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