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慢性病在哪些部门办理?

2024年12月04日 18:0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

网友(2):

如果你是在单位参保的话找单位人事办理(需要填写申请表单位盖章),如果你是灵活就业医保去你办医保的社区咨询办理(需要填写申请表社区盖章),需要的材料一般是:市级医院的住院病历和近期由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生开出的诊断证明,有的城市不需要住院病历有门诊相关的病例和检查报告单也可以申请,还需要几张一寸照片,肿瘤相关的疾病需要同时提供病理报告,申请时间每个城市都不相同,有些疾病如恶性肿瘤、肾功能不全是随时受理的。
如果你的医药费的报销是市里的,那就到市人民医院去检查,拿到慢性病的证明以后,到市里劳动部门的医疗部门去办理就可以了。如果你慢性病花费的多还值得办一下,因为慢性病的药费是你单项的药费超过800元以后的费用报销百分之五十还是多少,我忘了。具体你咨询一下劳动部门的医疗报销的部门就可以了。

网友(3):

办理慢病,得先在医院有病历,然后再到社区证明,之后去医院办理就行啦。

网友(4):

需要拿上住院的病例和清单明细,跟医院说要办理慢病,医院会为你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然后去当地社保局医保科办理。

网友(5):

各个地区的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