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工资,他写欠条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2024年11月22日 07:5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要欠条,去申请仲裁,拖欠工资。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网友(2):

如果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需要写欠条,只要在欠条上写明欠xx员工工资x个月的总计xx元,定于x月以前付清,同时有写欠条人的名字,加盖公司行政公章以及财务专用章。就是合法有效的欠条。

网友(3):

老板拖欠工资,本身就不应该。
如果是资金周转不良,在工人的理解下,欠条必须含有金额大小,归还日期,老板签名,公司盖章才可以。

网友(4):

让他以公司的名义写欠条,那样就是劳动薪酬的问题了。如果以个人名字的话最多算是货代纠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