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还有效吗,我要不要赔偿违约金?

2024年11月18日 16:44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对于接受公司提供的有偿培训的,在劳动者违反服务约定时应当支付公司违约金。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网友(2):

你的公司是私营还是国营?是完善了五险一金的单位吗?如果是,待遇还是可以的,你委屈一下吧,会有出路的。

网友(3):

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如果单位既不安排你调休,也不同意支付加班费,你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发加班费,支付经济补偿。
因为单位违法在先,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必遵守培训协议。你不用赔偿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