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印制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不成立伪造货币罪。判断正误,说明理由?

2024年12月05日 02:4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说的甲乙使用为目的的大量的硬质。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不成立伪造货币罪。这个判断是错误的,它就是。伪造货币罪呀,人家都已经。停止流通啦,他还在那里制造,而且是私人制造。

网友(2):

你好,这个说法是对的。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印制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不成立伪造货币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以使用为目的,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或者使用伪造的停止流通的货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网友(3):

反正对于不懂法律相关的我来说是错的,他不使用的那个停止流通的人民币也是人民币啊。

网友(4):

甲使用为目的大量影子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首先来说这个不允许私人自行硬是自行买卖自行流通的这个必须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认定才可以的

网友(5):

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我感觉这儿得了流送第3版人民币,它是不容易被伪造的,因为它的防伪编码非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