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好像刚刚有人问过,我再把我的答案直接复制过来一下吧!
对于刑事案件
二审可以书面审理
也可以开庭审理
但是对于以下两类案件必须开庭审理
1
经阅卷和调查认定事实不清楚的上诉案件
2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对于民事案件
二审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是否已经清楚等实际情况
选择采取开庭审理或者径行判决的方式。
所以,还是有继续请律师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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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补充的回答:上诉改判的希望不大,因为你说的那些情形,如认罪态度好、随叫随到都是量刑的酌定情形而不是法定情形。酌定情形不像自首、立功那样的法定情形一样,法官在审判时对于酌定情形是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的。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属于上边的那两种情况,二审应该是采取书面审的形式的,也就是看看一审适用法律和程序是否有错误,所以上诉胜诉的希望不大。所以你找不找律师关系都不大了,找个律师虽然有用处,但是用处已经不明显了。
是否聘请律师完全是您的个人自由,并不是诉讼必须聘请律师。 如您认为可以当庭正确引用法律,清晰说明事实的话,就没有必要聘请律师,反之则很有必要。
这个要取决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以及证据是否足够充分,请律师的话,至少能抓住重点,说法官想听的争议点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