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行为,也有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监督。
你从去年9月份入职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交纳劳动保险,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不上劳动保险也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监督执法大队查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权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私人企业的用人制度应当遵守《劳动法》 2、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33; 3、法律依据: 1)《劳动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私人企业的用人制度应当遵守《劳动法》
2、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33;
3、法律依据:
1)《劳动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以上你所说的公司不给缴纳社保,没休息日等几条都属于公司的违法行为,你完全可以到辖区内的劳动稽查大队进行举报,再或者搜集好证据到当地的市级劳动局进行维权,维权方式很多,走合法正规的途径进行维权,让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保障,让黑心老板得到惩罚。
现在的法规比较严,对你的维权有好处,你先收集相关证据后,到劳动局,工商局下面的劳动监察大队,以及政府等相关部门都可以的。如果还得不到解决,可以去法院,总之要走正确的维权之路,不要乱来就行了。
劳动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劳动部门才有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