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没有共同财产。男方不同意。能离婚吗?

2024年11月17日 22:20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好,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女方需要在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这样的话,即使男方仍坚持不同意离婚的话,则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网友(2):

如果有法定的离婚事由,通过到法院诉讼离婚能与对方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