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和信用卡没有直接关系。低保主要考查家庭固定资产情况,个人收入情况和家人的健康情况,信用卡主要考察个人消费支出比例等情况。
办理信用卡流程:
1、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请、联系信用卡业务员上门申请、申请人直接去柜台申请等方式,向信用卡开户行申请信用卡;
2、信用卡开户行工作人员审核,会对申请资料中的电话进行回访,核实申请资料是否真实,信息有误会直接导致申请失败;
3、申请人通过信用卡审核后,会接到开户行的短信通知,等待卡片邮寄即可;
4、接到卡片后申请激活,可按信封中的激活方式激活,一般有电话人工激活,短信激活,柜台激活等方式,根据自身方便决定即可;
5、激活后可正常使用信用卡,注意信用卡的每月还款日和还款金额。
扩展资料: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对首次申请本行信用卡的客户,不得采取全程系统自动发卡方式核发信用卡。 信用卡申请人有以下情况时,应当从严审核,加强风险防控:
(一)在身份信息系统中留有相关可疑信息或违法犯罪记录;
(二)在征信系统中无信贷记录;
(三)在征信系统中有不良记录;
(四)在征信系统中有多家银行贷款或信用卡授信记录;
(五)单位代办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
(六)其他渠道获得的风险信息。
第四十四条
发卡银行不得向未满十八周岁的客户核发信用卡(附属卡除外)。
第四十五条
向符合条件的同一申请人核发学生信用卡的发卡银行不得超过两家(附属卡除外)。 在发放学生信用卡之前,发卡银行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
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
在提高学生信用卡额度之前,发卡银行必须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审慎原则制定学生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评估、测算和合理确定本行学生信用卡的首次授信额度和根据用卡情况调整后的最高授信额度。学生信用卡不得超限额使用。
第四十六条
发卡银行应当在银行网站上公开披露与教育机构以向学生营销信用卡为目的签订的协议。 发卡银行在任何教育机构的校园内向学生开展信用卡营销活动,必须就开展营销活动的具体地点、日期、时间和活动内容提前告知相关教育机构并取得该教育机构的同意。
第五十一条
在已通过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书面协议、电子银行记录或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等进行约定的前提下,发卡银行可以对超过6个月未发生交易的信用卡调减授信额度,但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按照约定方式明确告知持卡人。
第五十二条
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发卡银行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持卡人本人、亲属、交易监测或其他渠道获悉持卡人出现身份证件被盗用、家庭财务状况恶化、还款能力下降、预留联系方式失效、资信状况恶化、有非正常用卡行为等风险信息时。
应当立即停止上调额度、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授权、分期业务授权等可能扩大信用风险的操作,并视情况采取提高交易监测力度、调减授信额度、止付、冻结或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等风险管理措施。
第五十三条
信用卡未经持卡人申请并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收超限费。持卡人可以采用口头(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书面的方式开通或取消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
发卡银行必须在为持卡人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之前,提供关于超限费收费形式和计算方式的信息,并明确告知持卡人具有取消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权利。发卡银行收取超限费后,应当在对账单中明确列出相应账单周期中的超限费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卡
低保和信用卡没有直接关系。低保主要考查家庭固定资产情况,个人收入情况和家人的健康情况,信用卡主要考察个人消费支出比例等情况。
办理信用卡流程:
1、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请、联系信用卡业务员上门申请、申请人直接去柜台申请等方式,向信用卡开户行申请信用卡;
2、信用卡开户行工作人员审核,会对申请资料中的电话进行回访,核实申请资料是否真实,信息有误会直接导致申请失败;
3、申请人通过信用卡审核后,会接到开户行的短信通知,等待卡片邮寄即可;
4、接到卡片后申请激活,可按信封中的激活方式激活,一般有电话人工激活,短信激活,柜台激活等方式,根据自身方便决定即可;
5、激活后可正常使用信用卡,注意信用卡的每月还款日和还款金额。
扩展资料: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对首次申请本行信用卡的客户,不得采取全程系统自动发卡方式核发信用卡。 信用卡申请人有以下情况时,应当从严审核,加强风险防控:
(一)在身份信息系统中留有相关可疑信息或违法犯罪记录;
(二)在征信系统中无信贷记录;
(三)在征信系统中有不良记录;
(四)在征信系统中有多家银行贷款或信用卡授信记录;
(五)单位代办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
(六)其他渠道获得的风险信息。
第四十四条
发卡银行不得向未满十八周岁的客户核发信用卡(附属卡除外)。
第四十五条
向符合条件的同一申请人核发学生信用卡的发卡银行不得超过两家(附属卡除外)。 在发放学生信用卡之前,发卡银行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
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
在提高学生信用卡额度之前,发卡银行必须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审慎原则制定学生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评估、测算和合理确定本行学生信用卡的首次授信额度和根据用卡情况调整后的最高授信额度。学生信用卡不得超限额使用。
第四十六条
发卡银行应当在银行网站上公开披露与教育机构以向学生营销信用卡为目的签订的协议。 发卡银行在任何教育机构的校园内向学生开展信用卡营销活动,必须就开展营销活动的具体地点、日期、时间和活动内容提前告知相关教育机构并取得该教育机构的同意。
第五十一条
在已通过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书面协议、电子银行记录或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等进行约定的前提下,发卡银行可以对超过6个月未发生交易的信用卡调减授信额度,但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按照约定方式明确告知持卡人。
第五十二条
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发卡银行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持卡人本人、亲属、交易监测或其他渠道获悉持卡人出现身份证件被盗用、家庭财务状况恶化、还款能力下降、预留联系方式失效、资信状况恶化、有非正常用卡行为等风险信息时。
应当立即停止上调额度、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授权、分期业务授权等可能扩大信用风险的操作,并视情况采取提高交易监测力度、调减授信额度、止付、冻结或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等风险管理措施。
第五十三条
信用卡未经持卡人申请并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收超限费。持卡人可以采用口头(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书面的方式开通或取消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
发卡银行必须在为持卡人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之前,提供关于超限费收费形式和计算方式的信息,并明确告知持卡人具有取消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权利。发卡银行收取超限费后,应当在对账单中明确列出相应账单周期中的超限费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卡
不能办理,可以通过其他证明来办,信用卡不会影响低保的
可以办 只要有一份具体工作 最好是天天上班打卡那种
办理信用卡必交的材料有:
1、信用卡申请表(银行窗口就有)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带原件去银行帮你复印)
3、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是要所在单位盖章的)
4、非本地户口的还需要提供住所证明文件
5、个体还要提供以下的材料:证明经营二年以上,经过验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就是房产证),
如果你原来已经在那个银行办理过业务,提供一下更好些。
你如果有那个银行的网银还可以选网上申请,
你也可打那个银行的24小时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