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家庭财产纠纷

2024年11月23日 07:4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的这位已经过世的叔叔的女儿有权利参与分割你爷爷奶奶留下的这套房子,这叫做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网友(2):

对于你爷爷的遗产问题,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你叔叔的女儿享有法定的代位继承权。

网友(3):

当然有了,这在继承法来讲叫做代位继承。

网友(4):

是有权参与分割这套房子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根据《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你叔叔先于你的爷爷奶奶去世,他的女儿是有权利参与分割遗产的。

网友(5):

有,都是同一个爷爷适合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