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病不适于行政拘留

2024年11月17日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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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扩展资料

治安拘留的条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网友(2):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扩展资料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网友(3):

一些重大的传染疾病和疾病,比如 白血病,心脏病,艾滋病,癌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有规定的,你可以去参考一下。

网友(4):

  我国《拘留所条例》规定,第十九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另外,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网友(5):

传染病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