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发生交通事故,我全责,保险公司赔营养费,误工费吗

2024年11月20日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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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在交通事故中,只要肇事车辆有责任(不分责任大小),同时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出事故后,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都有肇事车辆的交强险赔偿,最高可以赔偿11万。不超过11万都是保险公司出,超出11万的部分,事故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共同承担。
1、误工费是可以赔的,要对方单位开出收入证明,如果没工作的人是不赔的。误工费和营养费保险公司只会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或者平均工资的标准报销误工费等,如果有超出范围的赔需要保险公司赔付,就只能由受害方向法院起诉,胜诉后才能得到赔付。
2、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网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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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撞车的交通事故之后,在跟对方谈误工费、营养费赔偿时,可以由保险公司一起谈的。
发生撞车的交通事故的,如果损失不是特别巨大,误工费、营养费一般都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内进行赔偿。当事人在协商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也一起参与,并由保险公司直接予以赔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参与,而是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该协议对保险公司没有约束力,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实际证据核定理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