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的社保费,属于员工的实际支出,而不是企业的实际支出,因此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的。但是由企业承担的部分,是应该在所得税前抵扣的。
借:费用/生产成本-工资1000
=(应发工资总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
740
其他应付款-社保
250
应交个人所得税
10
详细见:
例如:
当期应付工资为10000元(管理部门6000
生产线4000)
要代扣代缴200元个所税
交纳社保金300元(管理部门200元个人交100
生产线100元个人交50)
分录如下:
1
月底计提工资
dr:管理费用
6000+100
生产成本
4000+50
cr:
应付工资
10000
其他应付款-社保金
150
(公司承担的部分)
2
实际发放工资:
dr:
应付工资
10000
cr:
银行存款
10000-200-150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200
其他应付款-社保金
150
(个人承担的部分)
3交纳社保金,个人所得税:
dr:其他应付款-社保金
300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200
cr:
银行存款
500
到此为止所有分录完成。
我一直这样做的,你参考一下吧^_^
ps:
会计准则要求个人所得税要计入应交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