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1、双方同意离婚;
2、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书;
3、双方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很简单,双方共同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中心,填表、签字、领证,就行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双方都同意离婚,没有争议就可以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符合的条件:(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2、双方对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