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残值率一般为5%。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扩展资料: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
(3)生产经营用的工具、器具、家具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4)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
(5)电子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计净残值率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新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作硬性规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确定权交给企业,但是强调合理性,要求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同一种类型设备放在一起折旧可以的,没有硬性规定,只要您核算准确无误就行。
1、预计净残值率,现行准则和税法都没有硬性规定,只要求会计人员合理估计,常见的比率从3%-10%不等。
2、残值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不是,具体由具体的规定,不过一般内资企业是5% 外资企业是10%,我们用的就是10%
我们单位是根据资产类别不同,残值率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