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0}24号)规定: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是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效途径。做好这项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原有服务关系、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充分扫挥社区的作用,方便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和照顾、就近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单位、社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相结合的服务管理体系,为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