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可否撤销

2024年11月17日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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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一起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一方不能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但同时要符合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