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看守所执行。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刑事诉讼法规定,在送交监狱执行前,余刑不足三个月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一般看守所就执行完了,无需收监。
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