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户口在别人名下,怎样转回

儿子户口在别人名下,怎样转回
2025年03月13日 06:32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儿子户口在别人名下,转到当事人名下的方法如下:
1、应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当事人夫妻双方与子女的亲子鉴定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注”销孩子在当地的户口;
3、再带上该“销”户证明及上述证明及资料,去当事人夫妻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即可。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网友(2):

如果孩子的户口在别人的名下,要转回自己名下,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 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证件。
2. 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并填写迁移申请表。
3. 提交申请表后,等待审批通过,即可完成户口迁移。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网友(3):

在对方与当事人的子女之间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对方同意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迁回的前提下:
1、应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当事人夫妻双方与子女的亲子鉴定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注”销孩子在当地的户口(参看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0条的规定);
3、再带上该“销”户证明及上述证明及资料,去当事人夫妻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