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八年前精神病康复,结婚后复发,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用返还彩礼,因为不符合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况。对于女方看病的人,可以要求男方承担扶养义务,给付扶养费。
2、《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