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原始社会阶段,石器一直是生产中的主要工具。从学会制造石器的最初阶段开始,人类就在为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不断地改进石器的制造工艺,使工具更适用、合手。不同的劳动对象和生产方式,对工具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就产生了种类繁多、形式各异的石器。人类制造工具技术的继承与发展,久而久之形成一些不同风格的石器传统。 华北是我国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存发现最多的地区。对这一地区诸遗存可划分为不同的文化类型的认识,早在通过对丁村遗址石器的分析研究时就已提出①。当时在对丁村文化的年代估定偏晚的基础上认为,“丁村文化中的各种石器都很粗大,与萨拉乌苏河的河套文化以及相当的宁夏附近的水洞沟的石器文化,颇不相同,……应是不同的‘相’”,同时把这类差别主要归为制作石器的原料不同,从而导致技术及产品有所区别。并进一步提出丁村的许多石器,如砍砸器、尖状器等与周口店中国猿人文化中的石器很多是类似的认识。可见,当时已孕育了这里要讨论的关于两种石器传统说的认识。随着新发现的增多,通过对不同阶段遗址内石器类型、制造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在七十年代又提出了关于两种石器传统的认识①,认为华北地区从旧石器时代早期开始,即存在着两个文化系统,二者以不同的石器传统相区别,这两大系统一直延续至新石器时代,分别是新石器时代这一地区不同经济类型的文化产生的基础。这两大系统分别被命名为“鹰河——丁村系”和“周口店第一地点——峙峪系”。“匼河——丁村系”,亦称“大石片砍砸器——三棱大尖状器”传统。其基本特征是利用宽大石片制造不同型式的大砍砸器,石器中大型器物的种类,数量都占多数,小石器数量有限,类型也很少。打片主要用碰砧法,兼用锤击法。 “周口店第一地点——峙峪系”,也称“船头状刮削器——雕刻器传统”。主要特点是:打片多采用锤击法,产生的石片长宽多在4厘米左右,石器中利用不规则小石片制造的细小石器比例大,类型多,工具种类有刮削器、尖状器、砍砸器、石锥、雕刻器、石球等,以刮削器为主,尖状器是这一系统的重要产品。这个系统的石器地点数量较多,分布很广,除前面提到的外,还包括周口店第15地点、朔县石屹塔峰、萨拉乌苏河、小南海等,时代从旧石器早期至晚期。这一系统的大量细小石器,已带有细石器的技术风格,被认为是产生华北地区典型细石器的基础。 同时,这两种石器传统,被认为是不同经济类型的人们对生产工具特殊要求的反映。主要使用大石片石器的人群,生产活动是以采集为主,辅以渔猎。栽培农业最早很可能是由他们发明的。在细小石器传统中,与狩猎有关的工具占主体,其经济生活当以狩猎为主,采集则只是一种补充手段。 上述认识,基本上还只能看作是一种有待证实的假说。同时,要确认这一假说,且与目前有关现象相抵牾:一、两个系统的各自一系列代表性遗址的分布,无确定的地理界线,即均无稳定的分布区。 二、被分属为不同系统的遗址,均同时存在大型砍砸器及细小石器,只是二者所占比例不同。就是说,在同期同一遗址内,两种传统并存,区别仅是一传统占主流,另一传统处于支流地位,或者反之。一般来说,两种传统各自处于主流或支流的现象,当与遗存的年代有关。从目前发现的材料看,所谓大型砍砸器系统的遗址,主要属旧石器时代早、中期,细小石器系统的遗址,以旧石器时代晚期居多。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制作石器技术的进步,石器愈益精、细。即使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不仅未停止这一过程,而且还加快了前进的节奏。属旧石器晚期后段的下川遗址①,下层的粗大石器较为丰富,细石器及小型石器数量较少,中、上层的细石器及小型石器极为丰富,粗大石器则较少。 三、两种传统之说,有的还与材料被揭示不够全面有关。例如,以往一直被认为属大型砍砸器系统的鹅毛口石器制造场,近年来在同它仅隔一条冲沟的窑子头地点,发现了和鹅毛口同时的遗存,但以细石器为主。这只能由此得出窑子头与鹅毛口当是统一的同时生产两类制品的石器综合制造场。 四、新石器时代存在的农业型和狩猎型两类不同经济类型的遗存,其起因或渊源自当向前追溯,然而,从目前的材料看,则至少难以寻至旧石器时代中期,甚至早期那样遥远的时代。如此素源的话,那么,旧石器时代早期被确认存在的采集型和狩猎型两类经济类型遗存,又源于人类哪一时代!
在整个原始社会阶段,石器一直是生产中的主要工具。从学会制造石器的最初阶段开始,人类就在为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不断地改进石器的制造工艺,使工具更适用、合手。不同的劳动对象和生产方式,对工具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就产生了种类繁多、形式各异的石器。人类制造工具技术的继承与发展,久而久之形成一些不同风格的石器传统。 华北是我国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存发现最多的地区。对这一地区诸遗存可划分为不同的文化类型的认识,早在通过对丁村遗址石器的分析研究时就已提出①。当时在对丁村文化的年代估定偏晚的基础上认为,“丁村文化中的各种石器都很粗大,与萨拉乌苏河的河套文化以及相当的宁夏附近的水洞沟的石器文化,颇不相同,……应是不同的‘相’”,同时把这类差别主要归为制作石器的原料不同,从而导致技术及产品有所区别。并进一步提出丁村的许多石器,如砍砸器、尖状器等与周口店中国猿人文化中的石器很多是类似的认识。可见,当时已孕育了这里要讨论的关于两种石器传统说的认识。随着新发现的增多,通过对不同阶段遗址内石器类型、制造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在七十年代又提出了关于两种石器传统的认识①,认为华北地区从旧石器时代早期开始,即存在着两个文化系统,二者以不同的石器传统相区别,这两大系统一直延续至新石器时代,分别是新石器时代这一地区不同经济类型的文化产生的基础。这两大系统分别被命名为“鹰河——丁村系”和“周口店第一地点——峙峪系”。“匼河——丁村系”,亦称“大石片砍砸器——三棱大尖状器”传统。其基本特征是利用宽大石片制造不同型式的大砍砸器,石器中大型器物的种类,数量都占多数,小石器数量有限,类型也很少。打片主要用碰砧法,兼用锤击法。 “周口店第一地点——峙峪系”,也称“船头状刮削器——雕刻器传统”。主要特点是:打片多采用锤击法,产生的石片长宽多在4厘米左右,石器中利用不规则小石片制造的细小石器比例大,类型多,工具种类有刮削器、尖状器、砍砸器、石锥、雕刻器、石球等,以刮削器为主,尖状器是这一系统的重要产品。这个系统的石器地点数量较多,分布很广,除前面提到的外,还包括周口店第15地点、朔县石屹塔峰、萨拉乌苏河、小南海等,时代从旧石器早期至晚期。这一系统的大量细小石器,已带有细石器的技术风格,被认为是产生华北地区典型细石器的基础。 同时,这两种石器传统,被认为是不同经济类型的人们对生产工具特殊要求的反映。主要使用大石片石器的人群,生产活动是以采集为主,辅以渔猎。栽培农业最早很可能是由他们发明的。在细小石器传统中,与狩猎有关的工具占主体,其经济生活当以狩猎为主,采集则只是一种补充手段。 上述认识,基本上还只能看作是一种有待证实的假说。同时,要确认这一假说,且与目前有关现象相抵牾:一、两个系统的各自一系列代表性遗址的分布,无确定的地理界线,即均无稳定的分布区。 二、被分属为不同系统的遗址,均同时存在大型砍砸器及细小石器,只是二者所占比例不同。就是说,在同期同一遗址内,两种传统并存,区别仅是一传统占主流,另一传统处于支流地位,或者反之。一般来说,两种传统各自处于主流或支流的现象,当与遗存的年代有关。从目前发现的材料看,所谓大型砍砸器系统的遗址,主要属旧石器时代早、中期,细小石器系统的遗址,以旧石器时代晚期居多。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制作石器技术的进步,石器愈益精、细。即使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不仅未停止这一过程,而且还加快了前进的节奏。属旧石器晚期后段的下川遗址①,下层的粗大石器较为丰富,细石器及小型石器数量较少,中、上层的细石器及小型石器极为丰富,粗大石器则较少。 三、两种传统之说,有的还与材料被揭示不够全面有关。例如,以往一直被认为属大型砍砸器系统的鹅毛口石器制造场,近年来在同它仅隔一条冲沟的窑子头地点,发现了和鹅毛口同时的遗存,但以细石器为主。这只能由此得出窑子头与鹅毛口当是统一的同时生产两类制品的石器综合制造场。 四、新石器时代存在的农业型和狩猎型两类不同经济类型的遗存,其起因或渊源自当向前追溯,然而,从目前的材料看,则至少难以寻至旧石器时代中期,甚至早期那样遥远的时代。如此素源的话,那么,旧石器时代早期被确认存在的采集型和狩猎型两类经济类型遗存,又源于人类哪一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