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户口从学校迁回原籍

2024年11月30日 05:49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

但对于非农户口,仍有部分规定允许转回农村户口,学校集体户口可以参考如下方案。

1、如果没有去学校转过户口,则目前是学校集体户口,属于非农业性质。

2、找到学校户籍科,把户口底页拿出来,然后到你学校所属派出所去办理迁移证。迁移证的有效期是三十天,你在此期限内回原籍派出所去办理落户。

3、如果你以前的户口在村子里,你回原籍落户的时候,要注意,先到镇上户籍科报到,再到区里户政处审核,再去镇上办理落户。

4、如果你的户口以前是农业户口,那你的户口迁回原籍后,只能是非农业户口。如果要转为农业户口,需要满足当地的一些条件才行。

扩展资料:

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对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社会变动”(社会身份)等事项的管制办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基本统一了全国城市的户口登记制度。

1955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等级制度的指示》的发布统一了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户口登记的统计时间为每年一次。

“农”与“非农”二元格局确立

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

1964年8月《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出台,集中体现了该时期户口迁移的两个“严加限制”基本精神,即: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要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要严加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户籍制度改革

网友(2):

毕业后,学校所在的派出所会给你开具迁移证,你携带迁移证和毕业证可以到你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户口迁出的时候是农业户口,那么你户口迁到学校后则转为了非农业户口,你毕业再将户口迁回原籍也是非农业户口。
像你这种情况,如果两年内户口仍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话,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然后再让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证明你的户口仍在此处,两年内没有迁出),再携带以上材料到原籍落户。“学校说要当地派出所的准迁入证明“意思就是要你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但是大学毕业生落户是属于无准迁证迁入,你原户籍所在地是不会给你开具准迁证的。

所以你不要问学校关于户口的问题,要问的话也是要直接咨询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