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关法律专家一个问题,为什么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不适用审判监督?

2024年11月17日 16:24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这些案子一审完了即不能上诉,也不能抗诉。这样做一是为了节省司法资源,二是因为如果法院认定其有相应资格,再通过二审或再审程序进行否定,据此而建立的法律关系就无效,很多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所以对这类案件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网友(2):

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是依特别程序审理的

网友(3):

你上诉了没?
如果没上诉,就要在判决后满15日之后,可以适用审判监督。
如果上诉了,自二审判决后,可以适用审判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