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银行信用卡只要正常还款是不会坐牢的。但是信用卡欠款不还,时间长、数额较大就会坐牢的。
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
信用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扩展资料
还款方式
发卡行内,该方式包括:发卡行柜台、ATM、网上银行、自动转账、电话银行还款等方式。还款后,信用卡额度即时恢复,款项一般在当天系统处理后,即可入账。
微银POS手机,微银通POS手机是一种移动金融系统个人支付终端,既可以用来直接刷卡还款,也可以进行转账等业务。即时到帐!
转账/汇款还款,主要分为:同城跨行、异地跨行等两种方式。无论是何种方式进行转账或者汇款,汇出行将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款项在到账的时间和还款便捷程度上都不如同行内还款、网络还款、便利店还款等方式。
网络还款,国内比较常见的网络平台有:银联在线、快钱、盛付通、支付宝、财付通等。选择不同的平台和银行,收费标准和款项具体到账时间均有所不同。
便利店还款,该种方式主要是通过安装在便利店中的“拉卡拉”智能支付终端完成还款,一般到账时间需2~3个工作日,同时利用这种方式还款免收取手续费。
柜面通还款,柜面通指各联网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卡,通过在银联交换中心主机系统注册的他行银行网点柜面,进行人民币活期存取款交易。
信付通还款,信付通”智能刷卡电话是中国银联自主研发,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认证,并由中国银联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的创新电子产品。
还款通,利用“还款通”进行还款,收费一般按当地人民银行规定的同城跨行转账与异地跨行汇划收费标准收取。
其它方式,除了上面提到的几种方式外,发卡行为了便于持卡人还款,还开通了各自特色的还款方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信用卡
欠银行信用卡不害臊会坐牢的。
欠信用卡不还被抓的人不在少数,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态度决定了出路,态度恶劣恶意拖欠不还款是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如果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情节严重的是会坐牢的。
如果真的还不起信用卡,一定要积极的配合银行工作人员,不要换电话,不要绝接银行工作人员来电。即使全款还不了可以分期,分期也还不了那就还最低还款额,如果最低还款额也还不了,那就找别人帮你垫还,如果垫还也还不起,那信用卡就会逾期。
这时候银行会大概有半年的过渡期,在这期间不会起诉你,会一直催收,在半年以后得还上,如果还不上,就主动打电话给银行并且还一部分,这是为了让银行看到你的还款诚意,不会因此起诉你。积极和银行说明情况,表示愿意协助银行处理你的欠款,而不是恶意不还。
扩展资料:
恶意透支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对发卡银行而言,它是最常见的并且危害极大的风险。
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参考资料:信用卡诈骗罪—百度百科
1、如果是恶意透支,会根据《刑法》进行判处。
2、所谓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3、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5、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一、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
1、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
2、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 影响 持卡人的个人信用。
参考资料:信用卡恶意透支-百度百科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信用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信用卡一般是长85.60毫米、宽53.98毫米、厚1毫米的塑料卡片,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结账日时再行还款。除部分与金融卡结合的信用卡外,一般的信用卡与借记卡、提款卡不同,信用卡不会由用户的账户直接扣除资金。
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此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
真正的信用卡,具有以下特点:不鼓励预存现金,先消费后还款,享有免息缴款期,可自主分期还款(有最低还款额),加入VISA,MASTER等国际信用卡组织以便全球通用。
如果恶意透支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该罪的起刑点没有制定,但依据参考诈骗罪的起刑点应当为5000元,所以你欠了十五万多,如果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情节严重的是会坐牢的。
拓展资料:
1、《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
2、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信用卡诈骗罪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
3、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必须具备数额较大的要件。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上述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至于什么是“数额较大”,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参照此规定以5000元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