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以前购买机器设备不允许抵扣增值税是因为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
所谓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就整个社会来说,由于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范围,只限于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进项税额,所以实际征税对象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称生产型增值税。
增值税制的一大优点是能够避免生产专业化过程中的重复征税问题。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制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生产型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已征增值税,税基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税基最大,但重复征税也最严重。收入型允许扣除固定资产当期折旧所含的增值税,税基相当于国民收入,税基其次。消费型允许一次性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税基相当于最终消费,税基最小,但消除重复征税也最彻底。
2009年1月1日实行的增值税新条例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将消除我国当前生产型增值税制产生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在维持现行税率不变的前提下,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由于它可避免企业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后机器设备才可以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