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权利:
(1)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合同基高和物卜念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3)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4)有权制止和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
(7)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委托代收相关费用。(8)有权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9)经业主大会的允许,可实行多种经营。
物业管理的义务:
(1)按照物业服务型锋困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
(2)接受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大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1)维修、养护、清洁、绿化、管理共有部分,亲自提供物业服务。(2)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腔改并协助处理。(3)报告义务,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运圆敬4)后合同义务,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前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5)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旁慎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