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查对方的财产吗

2024-10-30 13: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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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网友(2):

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个时候,是双方的意思自治,都是双方意见的表达,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为《离婚协议》是两个平等主体间签订的,所以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权利去查对方的名下的财产状况。哪怕转移了,也可能无从得知。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时候可能会涉及到诉讼离婚,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委托的有律师,律师可以查对方名下的车辆信息及房屋信息。但是对于对方银行卡里到底有多少钱,律师无法查询,需要法院再受理你的财产保全申请后,由执行法官查询。

网友(3):

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天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
  《证据规则》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