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应该从正反两个方面去分析去看待,要用辩证法的方法去看待,只有这个样子才能够对男方和女方都显得公平。爱情和婚姻是人类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事情,正因为有了爱情,男女之间才决定相互结合在一起,而房产是结婚过程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所以如果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的名字,我认为这件事情也无可厚非,但是由于现在房价比较高,有的人对房产这件事情又比较敏感,所以他认为既然是男方全款买的房子,那么为什么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呢?这种看法是非常普遍的,但是这个时候我们有没有想过一件事情,一个女人跟父母生活了二十几年就这样嫁给了你,要离开自己的亲人要跟你相濡以沫的走完一生,我们难道就不应该给这个女人一些承诺一些保障吗?如果什么都不给这个女人的话,那么又拿什么说明我们爱他爱情的真谛又是什么呢?
所以有的时候不要让物质毁了我们的婚姻,而女方也真的不要强求,一定要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南方全款买房子的房产证上,有的时候我们也要替对方想一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毁掉了我们唾手可得的幸福婚姻。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认为在房产证上写下女方的名字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也不必要因为这个事情去苛责女性,但有的时候婚姻之中有些事情是要双方面坐下来平心静气的去讨论去商量的,不要激化矛盾,我们甚至可以由男方先垫付房子的首付款而后在婚后的生活,男女双方共同还贷款这种方式,那么女方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也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不会再有人对这件事情再来说三道四,我认为这也是解决办法的一种方式。
我非常支持婚后买房,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这样对女方也是非常公平的,因为女方为家里付出的也很多,所以还是要加上女方名字比较好。
我支持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因为两个人能结婚在一起生活,都付出了很多,不能撇开自己的老婆,不要总想着离婚后分财产。
支持不支持,国家法律都认为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你们婚前公正了收入区分。爱情虽然老套,消失的也快,但是亲情、友情、互助组的夫妻关系还是存在的。
两人相处,即使没有甜言蜜语,但仪式、拜物,是避免不了的俗套,几乎没有女人能够免俗。房产证写上女方名字很重要,女人心理、情感上特别重视。
你不写上她的名字是想着自己以后单独处理房产还是有其他打算,身在俗世,激进未必有好结果,而女人相对更保守,所以双方共同处置房产对家庭关系和未来经济生活可能更加平稳。
如果男人真的有能力,一辈子就挣一套房子?区区房产证写个名字而已,何须过于纠结?!
如果男人能力不够或者一时落拓彷徨,更要写上了,所谓家是避风的港湾,即使面对人生的挫折,也不至于过于凄惶。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为什么要自找麻烦呢?
支持,因为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必须得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