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低保条件是什么

2024年11月16日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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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一、武汉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居住在本市的居民;
2、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农业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所拥有的住房、车辆等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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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哪些情况下不批准
1、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或有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
2、非因拆迁购买商品房或现已有住房而又更新建(购)住房的;
3、1年内购买价值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以上(含5倍)非牛活必需品的,或家庭月通信费用总额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
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5、家庭有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代步车)的,或有高价值收藏或投资股票、商业保险或其他投资的;
6、拒绝配合家庭收入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提供虚假证明的;
7、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收费学校就凑的;
8、年内因赌博、嫖娟被行政处罚过的;因吸毒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违法结婚、收养和计划外生育的;
9、家庭成员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并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1年内经两次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的;
10、不按规定如实申搬家庭收入或拒绝核查的;
11、其他经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小能享受最低牛活保障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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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汉低保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家庭收入、财产情况的书面说明及同意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委托书;
3、居民户口簿、家庭全体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应有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家庭成员,须提供有关求职登记证明、下岗失业证、培训和推荐就业情况等证明;
5、残疾人应当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当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8、非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供就业和收入证明;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
9、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调解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10、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以及住院结算凭证;
11、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当出具房产证、土地证等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租房居住的,应当出具租房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当出具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12、家庭中有因拆迁安置或者建设征地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须提供由区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拆迁安置或者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时间、安置补偿费等有效证明材料;
13、提供申请前2个月的家庭水电费、通讯费或者物业管理费缴费凭证;
1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
1、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清,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居民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口起5口内,对申清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初审,将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将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意见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5日内进行复审,并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复市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再次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将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意见上报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对复审结果的审批。
申请地址、时限、费用
在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申请办理,办理时限为25个工作日。办理过程不收费。

网友(2):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规定,以下人员享受低保: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目前武汉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人均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