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划分为三大类:一类地区为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二类地区为桐梓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三类地区为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务川县。调整标准为:一类地区由830元/月/人提高到930元/月/人,二类区由730元/月/人提高到830元/月/人,三类区由650元/月/人提高到740元/月/人;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由8元/人提高到10元/人,二类区由7元/人提高到9元/人,三类区由6元/人提高到8元/人。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