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以成都为例:
根据《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
第二条(低收入家庭界定)
本办法所称城乡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低收入规定标准的我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七条(核对家庭)
我市户籍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我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可在申请政府相关社会救助时按规定程序提请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保障期内的城桥竖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第八条(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扩展资料
《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核对家庭的义务)
核对家庭应当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状况以及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隐瞒和虚报,并棚庆签署诚信承诺书,对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授权救助相关部门调查。
下列情况须申请人证明:
(一)核对家庭,其成员有公司股东或法人,公司收益财产等情况须申报人证明。证明材料链消握主要含公司财报、纳税证明、2年内分红情况。证明材料须有公司公章。
(二)涉及需估价的财产(如车辆等),核对家庭须到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取得相关评估认定书。
(三)核对家庭成员有台湾居民的,台湾居民须向台湾当地法院提请个人财产收入公证,公证书由海基会转四川公证员协会交区(市)县民政部门。
(四)核对家庭成员有外籍人士的,在境外进行的婚姻登记、由境外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个人财产收入证明须通过当事国合法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领事认证。
(五)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须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举证说明。
参考资料:成都高新区-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
我国城乡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就你所说的条件,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要求子女必须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原则上不予办理低保。即使找关系办理,但近年来低保户在办理过程中,要进行公示,被人举报后有后果。
扩展资料:
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棚运备)。
(二)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悄枝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三)有下列情链毁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保
我国城乡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档碰申请,申请肆蠢租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就你所说的条件,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要求子女必须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原则上不予办理低保。
即使找关系办理,但近年来低保户在办理过程中,要进行公示,被人举报后有后裂兆果。
有关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