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与房地产营销的作业

2024年11月17日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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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早在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初期就被引入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之中,且已收到良好的效果,很多发展商与物业管理企业强强联手,优势互补,不仅建成一个个争相斗艳的物业,也为日后物业的售后服务与长效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何谓前期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
笔者以为,前期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是物业尚未建成和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之前,物业管理企业便接受发展商的委托,早期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交房等阶段工作的一种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在早期介入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凭借物业管理经验及其资源,从维护业主(发展商与未来业主)利益的立场出发,为发展商在物业各个生产环节提出从规划设计、功能设置、施工建造、安装调试、建筑质量、监理验收到前期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供其参考,使物业的开发建设在满足物业规划设计要求的同时努力做到尽善尽美,以减少未来业主对物业功能与质量的不满,并为以后物业的使用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实行早期介入的意义

实行前期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有两个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是早期介入实现了物业开发建设与使用维护的“全过程”物业管理服务。过去,物业管理只是在物业交付使用、业主入伙之后才开始,物业如果存在功能与质量问题,难有回天之术,最多在已有基础上修修补补。采用早期介入就可以在物业设计与建造阶段及时发现物业使用功能与使用质量上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使产品设计、生产与使用全过程都有了更多的保障。

二是早期介入在物业建设期间便实现了建房、用房、管房的有机结合。没有早期介入时,建房者只顾自己建房,不会充分顾及用房者与管房者的利益,结果房子交到用房者与管房者手中的时候,往往因物业使用功能与使用质量问题造成意见纠纷一大堆,建房者晕头转向,用房者怨声载道,管房者里外不是人。有了早期介入,物业管理企业不仅从建房者的角度,更会从用房者与管房者的立场,凭借对物业的专业知识,认真审视物业建设的功能与质量问题,向建房者提出合理化的意见与建议,当好参谋与助手,使建房者省钱省力,用房者舒适满意,管房者专心服务。

实行早期介入的作用

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物业在开发建设期间实行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其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都是很大的。

促进规划合理,设计优化

规划设计是物业区域能否形成完整、合理、舒适、便利等区域功能的先天决定因素。以往房地产开发在规划中大多考虑了房屋和配套设施建造时的方便和成本的节约,而没有从有利使用和管理的角度去把房屋建成后联系起来统一规划,产生建成后物业使用与管理上的各种矛盾与欠缺,并造成整体布局上的缺陷。物业管理的提前介入能及时带来管理人和使用人长期相伴所积累的信息,对在规划设计中可能存在的不足和遗漏在物业规划设计时或物业建设前提请发展商加以修正,使规划设计更合理。

减少返工,防止留下后遗症

在物业建设中,质量问题总是给发展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留下一个又一个的难题,例如房屋建筑内在的质量问题,施工建造中留下的安全隐患,设备安装调试的欠缺等等。这些问题往往在物业竣工时不易察觉,加上验收疏忽遗留下的,必然造成后期物业管理的力不从心。要改变这种状况,发展商完全可以利用物业管理企业长期管理各种类型物业的专业能力,利用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长效管理、对业户终生服务的责任心,请其早期介入,协助施工监理、安装调试和竣工验收,将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降低到最低程度,以发挥早期介入减少返工、防止后遗症的作用。

为物业的正常管理打下基础

物业管理企业通过早期介入,可以大量收集和掌握物业的第一手资料,如收集图纸资料,分门别类编制物业设备设施台账、记录物业建设过程中的重大相关事项、建立物业技术档案和物业业户档案、调查分析未来业户服务需求等。还可以根据第一手材料提前策划项目前期物业管理的方案,进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费用测算、员工培训、入伙准备等工作,使物业建设与物业管理有条不紊的衔接与过渡,让物业的硬件建设与软件管理相得益彰。

在物业管理准备期间,发展商可以与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协商,共同策划,并对前期物业管理方案进行审核与把关,确保产品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均达到良好的预期效果。

积极推广前期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

以上论述证明,前期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确实非常重要,非常关键,它既能较好的履行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对前期物业管理的责任,更能防范前期物业管理中的潜在风险。物业发展商,应该充分认识物业管理早期介入对房地产开发的积极意义与有利作用,使房地产开发的前期生产环节与后期的物业管理间实现富有成效的对接。物业管理企业应积极走向市场,主动拓展物业管理早期介入的项目,进而开发新建物业的物业管理市场。在早期介入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努力发挥其专业的优势,为发展商当好参谋、做好助手,逐步树立自己的服务品牌,逐步与一些优秀的房地产发展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强强联合,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至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建议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早期介入的积极意义与有利作用,引导物业发展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积极引入前期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同时组织专题研讨会,研究建立和推行建管结合的物业管理早期介入制度的可行性,使之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