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2024年11月16日 04:3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试用期辞职是不需要交违约金的。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关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约定应符合上述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此类劳动争议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但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只要约定内容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且公平、合理、合乎实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将其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网友(2):

  你没有和你公司签合同,所以结合你所说的你们之间应该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你和单位属于协商不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合同辞职走人
  当然《劳动法》适用于调整这个关系。依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所以在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公司无权不让你走。而且你走还有一个理由,他没有按月发给你工资。依据《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当然即使没有这条,你凭《劳动法》第32条就足够了。
  如果公司拒绝给你工资,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 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所以你必须在在争议之日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单位给你工作时间内的全额工资报酬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网友(3):

前提是你是否和公司签了强制合同呢,比如公司公派你去哪里学习深造然后回到公司工作3年这样签的合同会有违约金的,一般除此之外呢,虽然是3年的,但是哪怕你只做8个月呢,只要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就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网友(4):

试用期没有违约金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