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事业编制岗位是公职岗位,事业人员也是公职人员,但却不是公务员,最多只能算参公人员。公务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本身省份就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只有通过公务员考试,且在政府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的职工,才能被登记为公务员。像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职工,也只能是按《公务员法》管理,并不能算是真正的公务员,充其量算是使用行政编制的参公人员,等同于公务员并是真正的公务员。
在事业单位中,虽然也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工,使用的也是事业编制,却因其职能问题,被公务员管理机构审批为参公。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和行政单位的参公人员一样,薪资待遇和晋升提拔方面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也可以自由调任到其他地区岗位工作。只是部分地区会对参公人员调动岗位方面会有一定的限制,而且这种限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此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能享受参公管理的只剩下执法类单位,或许也有极少数事业单位可以继续享受参公管理。之前的参公事业单位,在此次事业单位改革中基本被取消,失去了餐共鸣管理的特权,以前的参公事业单位现在主要以服务职能为主。除了少数几类人可以继续保留参公身份调任到公务员岗位,其他事业编制参公人员,除职能连人带编会被整合到事业单位,暂时保留参公身份,等待后续改革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公务员。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共三种编制:
1、公务员编制,又叫行政编制,通过国家或地方公务员考试进入政府部门工作,是我国党政部门的主力军,工资参照行政级别发放。
2、事业编制,通过国家或地方事业人员考试录用。事业编制原则上只能在事业单位工作,例如学校、医院或其他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资参照专业技能职称发放。
3、工勤编制,又叫工人身份,由地方人事部门负责招录。行政、事业单位的门卫、司机皆属此类。工资参照人事部门认定的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发放。
扩展资料
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 各级行政机关;
(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 各级审判机关;
(六) 各级检察机关;
(七)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人民警察由于自身职务属性,也属于公务员。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的是公务员编制,有的是事业单位编制。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的一二把手都是公务员担任。
其他的普通工作人员都是事业编制,合同制,临时工的。
事业单位的人也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把身份改变一下。
不是。
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一、工资的来源不同01公务员编制就是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其工资由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由财政全供或者财政部分供给或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形式有三种:一种是全额参照公务员待遇,全额财政拨款,像林业局。一种是差额的,给一个百分点,然后自己单位给你发一个百分点,像公立医院。还有一种就是只管编制,不管工资,只给政策,不给钱,像一些博物馆就是。很多考生认为,公务员管的严,事业编制管理松,公务员作为单位的正式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一定比事业单位好,这种认识是存在一定误区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和公务员不一样,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工资高于公务员单位和参照的事业单位。比如,市里中学老师的工资就比市政府办的公务员工资要高,因为事业单位的补贴较多。只不过事业编制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公务员编制人员不缴纳失业保险。
二、事业编制与公务员编制岗位之间的转换有差异01在县级党政机关,一个单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往往不区分,局机关里公务员编制很少,大部分都是下属事业编制的人。县委可以直接将事业编制的股长提拔为县局的副局长,自动就转为公务员编制了。02通常到了市里以上的级别,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就区分得很明显,工作人员一般不大范围的交叉,一般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尤其是副科以下的人员岗位之间一般不能相互转换,但是到了副科就可以相互转换。比如可以从事业单位里直接提拔人到局机关当副科长或科长,也自动转为公务员编制了。
三、公务员招考与事业单位的招考有区别01所有的公务员都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包括事业单位中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是不会招考公务员的,事业单位招考,主要是针对科、教、文、卫、交通等系统,报考时还有一些具体限制。如报考教师的,需要教师资格证,报考医院的,需要医师资格证书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编制。
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
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规定,国家行政机构(即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各职能管理机构)的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国家权力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党派组织、人民政治机构的人员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
而事业单位一般不要求实行公务员管理,但也有个别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
事业编制是辅助编制,事业编制按照财政来源三类: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
全额编制即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不允许也不能自主创收,完全靠财政拨款的单位,一般是指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公办义务教育的学校、公办干休所、交通局下属交通稽查队、卫生局下属防疫站等等。
差额事业编制,是指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比如:公立医院、公立大学、日报社等等。
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一般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比如政府招待所、政府下属培训中心、从事应用性研究和开发的科研单位、等等,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将会逐步改制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