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部门。
(1) 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按照原则上来说虽然不属于公务员序列,但是和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参公是党政机关的下级单位。
(2) 产生原因:在现有行政编制给予太少远远无法满足需要的情况下,产生了参公编制。一般来说参公是需要在国考省考等公务员统一考试中才能招录。
参照事业编,是不是跟公务员一样考试?
正式编制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是属于事业单位编制而不是公务员编制的工作人员。
“参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管理人员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群众)团体,因其使用行政编制,但无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史志办、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员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