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开支的加计扣除如何计算暂时性差异?(cpa,会计

400费用化加计50%+资本化的折旧部分加计50%?
2024年11月20日 14:18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研发开支的加计扣除属于永久性差异,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属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

按照研发支出实际发生额75%计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处理

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处理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和开发阶段研发的支出全部费用化;二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支出资本化,分期摊销。

如前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研发费用要求分别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网友(2):

研发开支的加计扣除属于永久性差异,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属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